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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上海普盛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5月31日组织各成员在所第一会议室举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专题培训。全所人员参与了培训课程。

此次专题由程若愚律师主讲分析,赵敬国律师作点评总结。培训会上,各律师结合多年丰富的从业经验和律所的实际情况,针对最高院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从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风险负担、标的物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生动、细致的讲解,全员一起就个别案例参与了讨论。整个培训现场气氛浓烈,各成员积极参与,认真听讲,仔细做好笔记。

培训结束,大家纷纷表示,这次培训对于新出台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有了更新一层次的认识和了解。对于今后办案的操作程序和过程更为精通。